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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低产林改造项目实施概况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3-12-07


  低产林改造工程是省委、省政府适应现代林业建设要求,调整和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产出率,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低产林改造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7年起至2016年止,改造低产林500万亩,建成速生丰产林、高效经济林基地。建始县的低产林改造工程从2008年开始,到2013年共完成低产林改造43000亩。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2013年,省下达给我县低产林改造计划43000亩,实际完成43000亩,其中改造39900亩,"三万"活动村庄绿化3100亩。按年度分:2008年完成10000亩,2009年完成6000亩,2010年完成9000亩,2011年完成9000亩,2012年完成4000亩,2013年完成5000亩。按林种分:以日本落叶松、山地杨为主速生丰产用材林33226亩,以猕猴桃、厚朴为主高效经济林9774亩。建设范围涉及全县4乡5镇、5个国有林场,区划造林小班661个,分实施单位完成情况:业州镇2050亩,长梁乡4430亩,茅田乡3350亩,龙坪乡9740亩,三里乡800亩,红岩寺镇700亩,花坪乡6630亩,景阳镇500亩,官店镇5620亩,高岩子林场2000亩,长岭岗林场1500亩,肖家坪林场5122亩,东坪林场450亩,穿洞子林场108亩。
  二、取得的成效
  1、管理到位,保存率高。幼林抚育是对新造林未成林地的一种管护,目的是为新种幼树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促其迅速生长,尽早郁闭成林。只有抚育管理到位,才能达到速生丰产的目的。建始县实施的低产林改造工程中2008~2012年度的38000亩现有保存率平均为84.7%;2013年度实施的低产林改造工程5000亩,其造林成活率为92.34%。各实施单位资料齐全,档案管理合格率为100%。
  2、成效突出,长势良好。2008年以来实施的低产林改造有的已郁闭成林,苗木生长态势良好。2008年茅田营造的日本落叶松年树高新生长在1 m以上,最大单株胸径为6.5㎝,树高为6.3m,林分平均胸径为4.04㎝,平均树高为4.54m;龙坪2009年营造的日本落叶松平均胸径为2.63㎝,平均树高为3.2m;2009年营造的山地杨现已郁闭成林,最大单株胸径为10.4㎝,树高为11.2m,林分平均胸径为7.38㎝,平均树高为8.6m;2008年营造的厚朴平均胸径为3.45㎝,平均树高为4.06m。
  3、培植大户,集中连片。鼓励企业和造林大户投资开展低产林改造,全县涌现造林面积800亩以上的大户6户,300亩以上的大户30余户。茅田林业站近几年将低产林改造地点选在同一个地方,实行逐年改造;龙坪林业站2012年集中连片改造面积达450亩,造林质量高,便于集约管理。
  三、主要作法
  1、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是全县低产林改造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县低产林改造项目负总责。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营造林工作的副局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低产林改造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低产林改造工作、作业设计编制、检查验收、工程监理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均相应成立了低产林改造项目办公室,由各单位负责人亲自抓,并制定制度,落实专职人员,确保责任、任务到人。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奖惩制度。
  2、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低产林改造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创建良好舆论氛围,鼓励群众参与营造林工作,得到了广大林农的支持,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的热情,确保低产林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3、强化项目制度。为确保低产林改造人工造林质量,加强项目制度管理,县林业局出台了关于提高造林质量的规定,对业主造林用苗品种、质量、栽植密度以及检查验收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检查验收责任制,实行谁检查验收、谁签字、谁负责。推行造林质量一票否决制,任务完成情况与来年造林任务挂钩。同时聘请恩施州造林绿化监理公司对造林业主实施全程监理,确保造林质量。
  4、规范苗木调运。为严把苗木质量和数量关,各造林业主所用的苗木实行分级包装,分级扎把,分级验收,县林业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核实签字,实行 "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将造林后的面积所核算的苗木株数作为兑现苗木费用的依据,这样较好的规范了苗木调运秩序,减少了苗木浪费,确保Ⅰ、Ⅱ级苗上山造林达到100%,保证了造林质量,提高了工程效益。
  5、强化技术指导。为保证造林质量,每个实施单位成立了造林技术指导小组, 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在低产林改造工作中严格质量标准,严格把好林地清理关、挖穴关、苗木关、运输关、栽植关、抚育关等"六大关口"。督促各业主在栽植时做到"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标准,保证"栽一棵,活一棵"。 
  6、加强检查督办。为使低产林改造工程实施规范、高效,该县林业局组织专班,不分节假日,深入到各山头地块检查、督办,对没有年度改造计划或年度作业设计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低产林改造,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不得采伐低产林改造林木;进一步加强低产林改造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不超范围和超量采伐,确保低产林林木采伐按技术规程实施。不出现乱砍滥伐,确保不随意改变林地用途、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环境破坏。确保工程建设由事后监督管理为主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检查稽查的有机结合。

 

信息来源:建始县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建始县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