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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林业局机构简介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3-12-05


机构简介
  根据《恩施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恩施州办发〔2010〕20 号)和《中共建始县委、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建始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建发〔2010〕5 号)精神,设立建始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级有关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三)组织开展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计划,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县荒漠化治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业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县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和运输。组织、指导实施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全县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报县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组织指导林业自然保护小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州、县自然保护区(小区、点)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小区、点)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县各种经济成份的林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全县林业企业行为,加强林业产业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涉林企业项目的争取、审核和申报,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化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县药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林业局内设7 个股(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和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议、机要保密、信访、计生、综治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林业志书、年鉴等编纂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车辆、后勤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材料;提出全县林业建设的综合性方针、政策建议。 
  (二)人事股(监察室)
  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各级关于干部职工劳动人事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管理法规;负责党的组织(人才)、统战、纪检监察及工会、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技术职称和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和开展继续教育,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考核管理;完成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县总工会、县老干局、县编委、县人社局等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财经、统计、审计和外经、外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内部财务审计监督;负责国家重点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林业局机关财务收支核算及报账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规费票据的领用管理、林业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及核算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统计工作;负责林业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四)植树造林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建始县速生丰产林用材林基地建设、退耕还林及低产林改造工程等各类林业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指导、检查验收和工程管理;负责全县林果产业发展,林木种子种苗生产与管理;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林的培育,指导全县森林旅游、木本药材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项目的选择、申报、论证、立项和引进外资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指导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和科技成果的保护、管理;承担县绿委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资源管理股
  根据州局下达的木材采伐计划编制全县年度木材采伐计划;负责森林采伐管理,监督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和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湿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管理;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承担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林政执法培训;参与山界林权纠纷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场圃股
  负责国有林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林场合法权益。坚持"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林场经营方针,尽职尽责为林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服务。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及项目规划;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国有林场科学试验、技术创新、规范管理;指导和检查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失误,提高效益;协助森防站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林业产业科技股
  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各种经济成份的林业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全县林业企业行为,加强林业产业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涉林企业项目的争取、审核和申报,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监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拟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隶属单位
  隶属行政机构:
  建始县森林公安局(副科级),下设红岩、景阳、龙坪三个派出所。
  隶属事业单位:
  1、建始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2、建始县药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始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4、建始县林政稽查队
  5、建始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6、建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7、建始县林权登记管理中心(县林权交易管理中心、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
  8、建始县林木种苗管理站
  9、建始县业州林业管理站
  10、建始县长梁林业管理站
  10、建始县茅田林业管理站
  12、建始县龙坪林业管理站
  13、建始县高坪林业管理站
  14、建始县三里林业管理站
  15、建始县红岩寺林业管理站
  16、建始县花坪林业管理站
  17、建始县景阳林业管理站
  18、建始县官店林业管理站
  19、建始县国有高岩子林场
  20、建始县国有长岭岗林场
  21、建始县国有肖家坪林场
  22、建始县国有东坪林场
  23、建始县国有穿洞子林场
  24、建始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25、建始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6、建始县高岩子木材检查站
  27、建始县龙坪木材检查站
  28、建始县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护总站
  其他事项
  (一)全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职责由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级。
  (二)全县药业产业工作由县药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县药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配副科级。
  (三)全县森林防火职责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四)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由县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护总站承担。
  地理位置
  建始县林业局地址:建始县业州镇新马路89号

信息来源:建始县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建始县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