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04-21
从细节入手 抓机关作风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4月17日,县林业局机关、森林公安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纪委通报的湖北12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等相关文件。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六条意见、县委"七严禁",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纠正机关"庸懒散拖"的现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一林同志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在县城范围内公务活动取消公务用车,进一步重申局机关公务车辆在无公务活动时一律按规定存放到指定地点。
二是局机关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不允许串岗、长时间逗留信访室。
三是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县委"七严禁"规定,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或查处的,取消当年的文明、综治、档案达标三项奖,同时取消该年度评先资格。
四是厉行节约,规范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政策性支出。"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张纸、节约一杯茶"、"人走灯必灭、人走闸必倒",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
最后他强调:要把中央的要求与我们林业自身的特点有机的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形成具有林业特色的群众路线,从小事做起,从机关作风抓起,在中国梦的引领下,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充分调动林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汇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让林业系统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卓越的成效。(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