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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县林业局更新保留行政审批12项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5-08-12


    为稳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廉洁、高效运行,8月11日,县林业局按县委县政府要求,依法更新行政审批事项12项,并按照"职责明晰化、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要求,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规范。
做到全面清理。结合《建始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建始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县林业局对林业行政权力全面清理调整, 更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2项。
    做到职责明确。针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各环节应把握的审查要件、执法标准和操作流程,按照限时办结要求完成行政审批,不超权越权。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做到依法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对梳理出来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列明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流程等,形成权力目录清单,并在建始网,建始林业网向社会公布,确保公正、公开。
  

信息来源:建始县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建始县林业局管理员